东北网9月21日讯 日前,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我省将积极探索具有龙江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适时开展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制定节电节水、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规范,引导居民接受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我省将积极探索具有龙江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开展低碳发展试验试点,全面推进大兴安岭国家级低碳示范区建设,适时开展省级低碳城市试点,积累多样化低碳发展经验。在大庆市和伊春市先行开展低碳产业试验园区试点。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房地产开发,按照绿色、便捷、节能、低碳的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低碳社区试点。在社区规划设计、建材选择、供暖供冷供电供热水系统、照明、交通、建筑施工等方面,实现绿色低碳化。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制定节电节水、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规范,引导社区居民普遍接受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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