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1日讯 近日,李某到兴安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丈夫刘某不仅没有工作,还常年酗酒,酒后吵闹不休。她忍无可忍,决意离婚,但刘某坚决不离。
针对这种情况,兴安法院设立“婚姻考验期的方法”,承办此案的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两人还有感情,婚姻还可持续。于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下从社会、家庭等方面入手耐心的劝说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制作了内容详尽的民事调解书,为双方设立6个月的婚姻考验期。在此期间,丈夫保证不再喝酒,不再伤害妻子。调解书也写明,如果丈夫做不到,妻子可随时起诉离婚。
相对于判决书,调解书的制作程序简单,婚姻考验期的6个月要比以前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开始得早,既提高了诉讼效率,也为建设和谐社会增添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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