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8日讯 24日,龙凤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重大跨省系列砸车案,犯罪嫌疑人王海被抓,当场缴获大量现金和赃物。
犯罪嫌疑人16岁就因盗窃被判刑,曾先后流窜山东、哈尔滨、沈阳等多个地方作案,回到大庆仅一个多月时间,就打砸轿车100多辆,盗窃财物数万元,城区内几乎被偷遍。
27日,记者来到龙凤公安分局,对此案进行了采访。
案发日系轿车频繁被砸
近一段时间以来,龙凤区多个住宅小区内,接连发生车辆被砸事件,被砸的车辆豪华轿车占多数,其中多数是日系车。
一时间,居民人心惶惶,谁也不敢把车辆停在小区里,有很多人将车辆入库,甚至有居民在停车场安装了摄像头。为防止车辆被砸,很多日系车上都贴上了爱国标语,或者插上了五星红旗。
尽管如此,打砸车辆的事件仍接连发生,有时,一个小区10多辆轿车同时被砸,车窗被砸碎,车体受损,车内物品丢失。
9月初,晨练的居民发现,龙凤区龙凤商场后侧小区有6辆轿车被砸,一辆白色吉普车车主丢失了两部手机,一辆绿色吉普车内丢失大量现金,其余车辆均不同程度受损。
几天后,澳龙新城小区有7辆轿车被砸,车内高档香烟和白酒以及大量现金被盗,多辆车受损严重;没过两天,龙凤区乙烯10区7辆轿车被砸。
砸车事件接连发生,车主纷纷报案,被砸车主均表示,除车辆受损外,还有车内物品丢失的情况。
发现车内残留一滴血迹
龙凤公安分局接警后高度重视,因类似案件频繁,社会危害巨大,而且又在敏感时期,局领导迅速将情况向市公安局汇报,并成立专案组。
办案民警综合多起砸车案件后发现,这些车辆多数是车窗被砸,很少有车体其他地方被损坏,虽然日系车占多数,但多数被砸车辆存在车内物品被盗的情况,民警初步断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系列砸车案件。
调查澳龙新城小区7辆轿车被砸案件时,民警有了新发现,被砸轿车内的物品上发现了一滴血迹。
这会不会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办案民警提取血液后,在市公安局现侦支队的指导、技侦支队的积极协助下,通过龙凤公安分局刑事技术队提取的DNA信息,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9月24日,专案组在大庆火车站前的一个小旅店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海抓获,当场收缴大量现金和盗窃的赃物。
调查一个月砸车百余辆
面对民警的讯问,王海对砸车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海交代,8月中旬,他从外地回到大庆。因没有技能,暂时又找不到工作,为了上网买游戏装备,王海开始谋划如何挣钱。
一次乘坐公交车时,王海偷了一把安全锤,酒足饭饱后,凌晨时分,他来到东风新村三区砸了5辆车,他见车就砸,看到东西就拿,因为酒喝得比较多,记不清当时偷了什么东西。
王海有严重的仇富心理,第一次砸车后,王海觉得很高兴,心里特别舒服。渐渐地,王海砸车上瘾,每天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会带上偷来的安全锤开始行动。
最初的几次,王海每次都砸五六辆车,但有时只能偷到一件衣服,为了有钱花,王海开始筛选目标,吉普车和日系车成了他的最爱,屡屡得手后,王海开始疯狂作案。
为了模糊警方注意,王海先后在龙凤区、萨尔图区、让胡路区、高新区等地砸车,以现金、手机、烟、酒、衣物、鞋等易携带物品为作案目标,盗窃作案百余起。
惯犯劣迹斑斑跨省砸车
经查,今年26岁的王海曾多次因偷盗被公安机关打击过。2002年,王海16岁时就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7年12月,因涉嫌盗窃罪,被龙凤公安分局劳动教养;2009年12月,因涉嫌盗窃罪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虽然屡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但王海仍不悔改,反而跨省作案,专门从事砸车盗窃。为了不被警方发现,每次作案,王海都会戴上手套,一般都是砸车窗然后实施盗窃,王海还总结出了一些经验,一般吉普车都砸车的后侧玻璃,小轿车砸前侧玻璃。
经审,犯罪嫌疑人王海供述:2012年6月至8月,他在沈阳市、哈尔滨市、肇东市打工,此期间在居住地曾砸车盗窃作案20余起;2012年8月中旬回到大庆后,暂住小旅店,用在公交车上偷到的安全锤,在大庆市龙凤区、萨尔图区、让胡路区、开发区等地砸车偷盗,以现金、手机、烟、酒、衣物、鞋等易携带物品为作案目标,盗窃作案100余起。
随着王海被抓,涉案100多起的跨省系列砸车盗窃财物案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海已被龙凤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提醒车内别放值钱物品
针对此案件,龙凤公安分局民警李春生提醒广大车主:车内千万不能存放现金,尽量少放值钱的物品。车内的挂饰尽量简单,不要在车内悬挂类似玉石一样看起来值钱的吊坠,更不要将手机和电脑等物品放在车内。停车时,尽量停在有摄像头的地方,或者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区域,防止不法分子趁黑砸车。一旦发现车辆受损,一定要先拨打报警电话,配合警方快速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