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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长假期间 黑龙江省社会治安形势平稳
2012-10-08 10:05:13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鑫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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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8日讯(王鑫 记者 岳云雪)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全省政治安定,社会治安形势平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良好,未发生有影响的案(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

  据介绍,全省公安消防部队从9月30日零时起进入二级战备,坚持安全检查“错时”工作制,对夜间营业和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开展不间断的巡逻检查,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全省150余支消防监督执法救援服务队全部出动,每日开展不间断的巡逻防控和消防宣传。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严查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长假期间,全省收费公路免收费小型车流量为220万辆,较去年增长70%以上,收费公路及重点旅游区道路均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全省公安机关加强与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提前掌握本地区拟举办活动的规模、时间、地点,先期介入,早作安排,防患于未然。会同旅游、建设、交通、质检、安监等部门,在节前对旅游景区内的场所、设施和各类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完善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旅游景区的秩序维护,确保景区治安秩序良好。

  同时,警方深入开展内部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火灾、被盗等问题,严防监管场所发生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枪支、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坚决防止发生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和影响安全稳定的案件、事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节日期间有足够警力接处警,及时回应群众报警求助,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