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鹤岗10月8日讯 近年来,鹤岗市以改善民生、实现百姓幸福安居为根本,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丰硕的建设成果惠及百姓生活。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80亿元,占计划投资的80%;建成保障性住房6.88万套,完成计划的63.4%;竣工面积42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60%。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将得到全部解决。
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一号惠民工程”和重要民生载体,坚持大手笔规划、高质量建设、可持续发展原则,在领导体制上投放了最大力量,以实际建设成果推动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在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国家和省共给我市下达建设任务418万平方米、6.72万户,总投资近60亿元。目前,我市已累计开工住宅391万平方米、65167套,占总住宅建设面积的94.25%;竣工住宅176万平方米、29334套,安置居民2.55万户。其中,2012年计划新开工住宅112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85万平方米、14167套,开工率达到85.3%,剩余27万平方米的住宅建设任务将在10月中旬前全部开工建设;62万平方米结转工程已全部复工建设,复工率达到了100%。
国有林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展迅速。我市共有国有林区危旧房改造任务总计1484户、7.1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为3626万元。自2010年开工建设以来,我市已完成总计划90%的建设任务,预计到今年10月底将全部完成。
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是我市改善民生的又一切实举措。我市泥草房改造工程总任务是1.66万户、116万平方米。自2008年启动以来,我市已累计投入11.8亿元,现已完成总任务的91.3%。按照“八年任务五年完成”的目标,预计到年末我市将全部消灭泥草房。
2006年以来,我市把廉租住房保障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抓在手上,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投入8.03亿元,入住8151户、37万平方米;今年还将完成2000套廉租房建设任务。为减轻廉租户的负担,我市将租赁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月每户80元提高到120元,将实物配租廉租房租金降低到每月0.3元/平方米,此标准在全省各地市中最低。同时,为解决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选择回迁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房屋、交不起购房差价款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购房差价款由政府出资,办理共有产权,标明个人产权和公有产权比例,个人产权面积归保障对象所有,公有产权面积由保障对象按规定交纳房租。“棚廉一体,共有产权”模式缓解了棚改建设资金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推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为解决下岗工人、新毕业大学生、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少量行政和事业单位中等偏低收入人员住房难问题,今年我市投资9600万元,一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00套、4.8万平方米,预计10月底将全部竣工。此外,我市还采取市级财政补贴方式,对3万多户普通城市棚户区进行规划改造,目前已投入1亿多元,完成了2000多户的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