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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竞争性选拔地林直部分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人选公告
2012-10-08 11:17:13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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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力度,创新选拔方式,拓宽选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地委决定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选拔地林直部分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人选。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数量

  1.行署司法局局长人选1名;

  2.行署法制办公室主任人选1名;

  3.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人选1名;

  4.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人选1名;

  5.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党委书记人选1名;

  6.地区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人选1名;

  7.林业集团公司招商引资部主任人选1名;

  8.地区红十字会副会长人选1名(副处级)。

  二、参选范围

  报考正处级岗位的为大兴安岭地委管理的现职正处级干部和副处级领导干部;报考副处级岗位的为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报名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岗位没有特殊要求的,年龄52岁以下(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任职条件:正处级干部不受任职时间限制,副处级干部任职时间应满2年(时间计算到2012年9月30日,下同)。

  3、学历条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相应资格条件:

  行署司法局局长:中共党员,担任政法系统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

  行署法制办公室主任:具有律师资格,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满5年或担任政法系统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

  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中共党员,有宣传文化系统处级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文艺作品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

  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从事财务或审计或基建工作满5年,具有财会或审计或工民建类高级职称。

  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党委书记:中共党员,有党务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小学系列或政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地区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中共党员,有党务领导工作经历,从事农业或林业科研工作满5年或具有农业或林业类高级职称。

  林业集团公司招商引资部主任:中共党员,从事招商(商务)工作满2年。

  地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地委管理的现职副处级后备干部,正科级任职时间应满3年,年龄46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和称职票之和均达到2/3以上,并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担任正职的干部,所在领导班子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良好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许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分管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

  四、报名参选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须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本级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个人自荐需经本级党委(党组)同意。

  2、本级党委(党组)受理个人自荐报告报名事宜,并负责初审,对于初审合格且同意报名参选的,由党委(党组)出具同意报名参选的函(并附报名参选人员相关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由专人携带到地委组织部(地区党政办公大楼530室)统一报名。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4、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10月12日17时。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2012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