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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供热协会拟向政府申请将停热费上调
2012-10-09 08:45:40 来源:生活报  作者:仲亮 徐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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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0月9日讯 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利民开发区唯一供热单位——宏通、捷能两供热企业了解到,截至9月30日,两区停热用户已达到2.5万余户,接近总户数的30%。大量用户办理停热让留守的居民室温很难达标,也让供热企业受到经济损失,同时威胁到江北两区的供热安全。为此,哈尔滨市供热协会正拟订向政府提出,将哈尔滨市停热基础费上调。对此,哈尔滨市某高校热能方面的专家认为,目前北京等地停热费用为60%左右,哈尔滨市冬季漫长、室外气温低,20%的停热费用难以维持供热设施运行,应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这样可以使得供热企业有足够的资金保证锅炉和基础管线的运行。

  停热户多集中在松北和呼兰利民

  “截至9月30日,我们公司已经为1.2万余户办理了停热,约占总户数的25%左右,还有一部分已经通过审核,正在办理中,如果把这些都办完,预计能达到30%以上的停热率。”8日,利民开发区唯一供热单位——哈尔滨市宏通热力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开始办理停热起,每天都能接到数百个停热申请。负责松北区5万余户供热的捷能热力负责人也表示,截至9月30日,该公司管辖的区域已经有1.1万户左右的居民办理了停热,虽然目前已经不再受理停热申请,但仍有大量的用户停热手续没办完,预计总数有1.2万余户,占到总比例的20%以上。粗略统计,两新区停热户数接近总户数的30%。

  而上一个供热期,这两个地区办理停热的户数更多。据了解,2010至2011供热年度,宏通热力公司办理停热户数占总户数的45%;捷能热力公司办停热户数占总户数的近40%,其中世茂滨江、宜合园、绿水和军安四个小区申请办理停热的户数高达50%以上。

  哈尔滨市供热办有关人员介绍,随着房地产开发进程加快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增长,哈尔滨市近年来一人拥有多处住房和购买投资性住房的越来越多,加之哈尔滨市选择冬季去海南居住的市民渐成群体,哈尔滨市供热期要求停热的用户逐年激增。据不完全统计,哈尔滨市目前有各类停热闲置房、空置房多达十余万处,总面积近百万平方米,影响到城市供热稳定运行。

  供热企业:曾遇一幢楼十几户同时停热的尴尬

  “我们不能同意啊,去年我家楼上楼下两户都停热了,冬天我们家室温没超过16℃。我一再找供热单位协调,最后供热单位又找到邻居,到他们家免费开栓,家里的温度第二天就达到了22℃。今年邻居再找我签字,我无论如何不能再同意了。”家住利民开发区的吴先生说。

  “一个人拿着十几个房本要求停热,左右邻居都是他自己,自己签字就可以。按规定,公司是应该办理停热的,但如果办理了,其余居民怎么办?对于这样的用户每年都会遇上,我们也很头疼。”供热企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宏通热力一位负责人表示,上一个供暖期间,利民开发区南京路上一小区76.6%的居民申请了停热,导致正常供热住户家普遍反映室温低,公司只得给住户免费购买了一批电热器“补温度”。捷能热力公司同样面临这种情况,据一位负责人介绍,去年世茂滨江停热用户太多导致温度不达标,他们在征得停热用户同意后,免费为他们开栓供热,以保证四邻的室温。

  热能专家:停热用户会占去四邻很多热能

  据哈尔滨市某高校热能方面的专家介绍,哈尔滨地处高纬度地区,房屋在设计时考虑到冬季供热需求,除了冷山外,其他墙体都能够传导热能。如果一个用户办理了停热,周围邻居家的温度,会通过墙体传导给停热用户,“别看办理停热的用户家已经关闭供热阀门,但是靠着墙体导热,室内照样会达15℃左右。这几年,专家经过测量发现,停热用户占四邻没有停热用户供热能量达到80%。”

  据此,该专家表示,20%停热费根本不够。据介绍,小区入住时,会按照满负荷配备供热设备,收取供热费后,需要提取20%作为锅炉的折旧费和维修费,十年后用于更换锅炉和管线。少量停热对供热的影响不大,但通常达到10%以后,就会影响供热。但目前省供热条例和哈尔滨市供热办法中,未提及停热用户的上限,所以造成了局部地区大面积停热,居民室温不达标的情况。

  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协会认为,停热用户交纳热费的规定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体现对热能损耗的补偿,即维持现行由停热用户向供热单位缴纳热价2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二是增加由供热生产成本形成的停热用户应按供热面积担负的基本热价的费额。北京停热费高达60%,而哈尔滨市供暖期长于北京,供热补偿费只有20%,而且《哈价联发【2009】21号》供热计量收费价格中普通民宅的基础热价是48%(用户停热基础热价)。这两项标准不一致,明显不合常理。

  目前,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协会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将停热基础费上调。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