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12日讯 安达市小李被邀请去给朋友过生日,饭后因出去唱歌一事,一耳光将被害人张某打伤,为此,小李换来了1年零3个月的刑期和赔偿2.5万元的代价。
2011年6月29日18时许,小李应邀到安达市北横二道街北侧的某饭店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宴会期间,小李提出饭后邀请在场的10余人一同去歌厅唱歌,继续给朋友庆祝生日。当日21时许,宴会结束后,张某等10余人先后从饭店出来沿着人行道向南走,小李同张某走在前面。当走到饭店南侧的楼洞口处时,小李邀请张某一起去唱歌,被张某拒绝。小李觉得其不给自己面子,遂打了张某脸部一巴掌,张某随手还击小李一耳光。此时,其他人上前拉仗,小李又向张某打了一拳,被周某拉开,后其他人将小李拽走。案发后,小李潜逃。2012年1月9日,小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安达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某左耳膜穿孔,系轻伤。后小李的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张某医疗费及后期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计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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