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0月19日讯 林甸县委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35万平方米棚改建设任务,年末可回迁1066户。
林甸今年确定45.64万平方米的棚改任务,征收棚改项目10个。本着“和谐拆迁,微笑上楼”的原则,坚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与环境建设、开发商优惠政策与让利于民、依法征收与友情征收“四个结合”。组织召开了由82位群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征求、收集住改商补偿、临街住宅补偿、门前房认定和房屋结构不同如何补偿等18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