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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多措并举促进全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2012-10-19 19:50:19 来源:东北网  作者:魏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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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9日讯(记者 魏义松)17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书面印发了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提升旅游业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问题,报告中说,2012年,继续全面实施“351”旅游项目工程,重点支持30个省级、50个市级、100个县级重点旅游项目,以此推进旅游开发区和旅游名镇建设。在提升旅游服务方面,从基础设施入手,秉承服务游客,方便游客的理念,力争在短期内使全省A级景区旅游公厕达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卫生清洁的目标。今年在全省A级景区消除旱厕,届时还存有旱厕的A级景区将予以摘牌,实行退出机制。将继续拓展客源市场,借助国内外旅游展览促销平台大力推介我省四季特色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组织省内重点地市旅游部门、旅游名镇和旅游企业赴境内外主要客源地开展专题旅游推介活动。促进省内旅游市场发展客源市场互动,倡导并继续推进区域合作,推动大东北无障碍旅游区建设。今年,我省还将以中俄旅游年为契机,研究策划9大类70余项中俄交流活动。

  关于落实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问题,报告反映,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把旅游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旅游环境。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500万元,重点对部分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了支持,优化了34个市县和3个省直单位的45个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建设。二是加强重点旅游名镇建设,不断提升旅游层次。2009年以来,省级财政先后安排资金6567万元,重点支持了旅游名镇总体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2011年,针对重点旅游名镇发展环境滞后问题,采取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等方式,对旅游名镇基础设施及景区景点建设给予了支持,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3亿元用于重点旅游名镇垃圾、污水治理工程、景区综合环境、旅游服务设施、供水供气供热等项目建设。三是逐步推进旅游商品开发,不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自2012年开始,从省旅游发展金中列出100万,重点用于扶持发展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商品开发设计单位和旅游商品展销中心建设。下一步,将根据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书面报告还就关于完善大旅游工作格局、打造和宣传具有龙江文化特色的旅游精品、提高旅游产业市场化水平等问题做出了回答。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