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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一市民擦窗坠楼 获赔126万保险金
2012-10-22 10:41: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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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2日讯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2年9月17日上午,黑龙江伊春市刘某在帮助弟弟家擦窗户玻璃时,不慎失足坠落,经抢救无效,永别了亲人。10月18日,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快速理赔,将1264534.96元理赔款送到保险受益人手中。这是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成立以来,个人保险业务中,一人投保险种较多、获赔最高的一起理赔案件。

  刘某生前,于2002年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2008年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和国寿新简易人身保险、2012年投保了国寿新简易人身保险和吉祥卡保险。2012年由单位为被保险人全家投保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至出险前一共交了保险费32250元,累计意外身故风险保额高达1261813.34元。接到刘某家人的报案后,中国人寿伊春分公司对刘某的投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确认上述投保事实。

  由于理赔金额巨大,为第一时间送达理赔款,抚慰客户家属,做到高品质、高质量、高效率的理赔服务,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相关领导于出险的第二天就安排专人赶往伊春了解情况,在迅速确认保险责任后。中国人寿总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开通了理赔绿色通道,批复要求当地公司第一时间将理赔款1264534.96元(其中,身故赔付1261813.34元,医疗费用赔付2721.62元),送达保单指定的受益人。2012年10月18日,中国人寿伊春分公司总经理王丽萍将理赔款送到了刘某保单的受益人手中,并向刘某的家人表示了慰问,送去了来自中国人寿的关爱。收到赔款后,刘某的家人激动不已,对于中国人寿诚信服务,严格履行保险合同、优质高效理赔、送保险金上门的人性化关爱行为表示感谢,对中国人寿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表示非常满意,称赞中国人寿值得信赖、值得托付,向公司赠送了书有“服务及时,信守承诺”的锦旗。

  据悉,自2008年以来,中国人寿积极响应保监会加强诚信建设的号召,坚持开展以销售人员诚信合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为主题的“诚信我为先”活动。2012年6月16日,第六届“国寿客户节”开幕之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对外公布八项服务承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这八项服务承诺是“规范经营、多样保障、诚信销售、便捷服务、用心倾听、快速响应、主动理赔、严格保密”。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快速理赔刘某意外身故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诚信服务的承诺。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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