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10月24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齐齐哈尔调查队对市区30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前三季度齐齐哈尔市区居民收支均呈两位数增长。
前三季度,齐齐哈尔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7.90元,同比增长16.1%。
四因素推高收入
一是工资性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成为家庭总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源。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切实落实工资政策,及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加上城镇居民从事第二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获得的其他劳动收入大幅增加,使得市区居民工资性收入高速增长。前三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234.47元,同比增长18.3%,拉动总收入增长8.7个百分点,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8%,贡献率居四项收入之首。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增长12.8%,人均其他劳动收入增长1.4倍。
二是财产性收入增幅较大,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新亮点。出租房屋收入大幅增长、银行存款利率上调等因素有力地拉动了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前三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63.6%,增幅居四项收入第一位,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拉动总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逐渐开始成为拉动市区居民收入增长的新亮点。其中,人均保险收益增长69.6%,人均其他投资收入增长12.9倍,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增长35.6%。
三是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带动经营净收入大幅提高。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实施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不断出台和完善鼓励非公经济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私营和个体经营快速发展。前三季度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85.60元,同比增长3.4%,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3%,拉动总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
四是养老金标准的不断提高,促进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长。近年,我市把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作为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使离退休居民家庭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前三季度人均转移性收入5292.81元,同比增长12.5%,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2.8%,拉动总收入增长5.1个百分点。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4506.07元,同比增长13.4%;最低生活保障收入41.52元,同比增长12.7%。
居民消费七增一降
2012年前三季度,市区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8767.08元,同比增加883.23元,增长11.2%,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支出增长8.4%。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七增一降”。增幅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交通和通信、医疗保健、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衣着、居住、食品、其它商品和服务,增幅分别为42.9%、28.4%、25.4%、5.8%、4.8%、4.4%、0.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下降,降幅为3.4%。市区居民消费性支出具体表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基本生活质量平稳提高
市区居民在衣、食、住、行四方面的消费实现稳步增长,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市城镇居民的消费形势。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的消费心理也悄然发生变化,从不敢花钱到适度消费。在食品消费方面,追求高营养,荤素搭配。前三季度人均食品支出3338.26元,同比增长4.4%;在衣着方面基本实现成衣化,由一衣多季变为一季多衣,而且款式多样,追求时尚。前三季度人均衣着支出979.50元,同比增长5.8%;在居住方面不惜重金投入,宜居型、舒适型住房不断增加,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前三季度人均居住支出631.85元,同比增长4.8%;交通通信支出大幅增长。前三季度,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086.60元,同比增长42.9%。其中,平均每百户拥有187.91部移动电话,同比增长7.4%;家用汽车拥有量已达6.24辆,同比增长36.5%。
消费方式转向享受型
收入的增加导致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高档家庭耐用品逐步走向中等收入家庭。受家电下乡和最低生活保障各类优惠政策推动,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家用电器如液晶电视、小规格电冰箱、电磁炉等数量也有所增加。前三季度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566.97元,同比增长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