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省法院出台新规 加强金融债权案件审理
2012-10-25 10:00:3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唐凤伟 段春山 张斯文
黑龙江日报10月25日讯 日前,省高院出台《关于依法办理金融债权案件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探索金融债权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执行或专项执行等多项司法措施,以有效化解金融纠纷,保障金融债权,维护金融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
《意见》规定,全省各级法院可专门设置金融合议庭或专人审理金融债权案件。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涉农金融债权案件,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对符合起诉条件的金融债权案件,不得以被告地址不明确、胜诉证据不足等为由不予立案。基层法院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金融债权案件,应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尽量简化诉讼程序,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对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不要求其提供担保。为最大限度地保障金融债权的实现,全省各级法院还要综合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和执行联动机制,大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