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5日讯 10月23日,市纪委召开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18个县(处)级述廉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述廉的重要意义。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有利于推进党内监督工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发挥纪委全委会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
会议要求,要把握要求,努力提高述廉工作的时效性。要精心尝试,从规范述廉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评议着手,不断完善述廉工作,提高述廉工作的时效性。其中,要规范述廉内容,增强针对性;严密工作程序,增强可操作性;运用质询和评议方法,增强能动性。要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切实把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项工作与各单位开展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市纪委委员、市委党风党纪监督员、市政府特邀监察员、述廉工作考廉组成员、市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县(处)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8个述廉单位主要领导及当地人大、政协及各界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参会的市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进行了现场质询,并开展民主评议。
据了解,省纪委从2010年起在我市开展了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在充分调研和总结两年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起,这项工作将作为全省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项长效机制开展下去,并且延伸到县处级以下的基层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