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禁养”大限临近 大型犬忙找归宿
2012-10-31 10:02:0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郭俊峰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日报10月31日讯 《哈尔滨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从11月1日起,公安部门将集中收缴和处理哈尔滨市区内禁止饲养的49种肩高超50厘米、体长超70厘米的烈性犬和大型犬。随着大限的临近,哈尔滨养狗市民或早出晚归偷偷遛狗,或纷纷为爱犬寻找归宿。

  部分市民抱着侥幸的心理打算继续饲养大型犬。

  有人偷养有人寄存

  家住学府路的祖先生家里养了两只德国牧羊犬,祖先生对这两只纯种的牧羊犬疼爱有加,每天都牵出去放风。随着哈市养犬条例的出台,祖先生也曾打算把爱犬寄养到市区之外,可是寻找了一夏天也没找到一个可心的寄养处。无奈之下,祖先生就决定冒险饲养自己的爱犬。记者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馆附近找到了祖先生。祖先生介绍说:以前我都是早、中、晚给爱犬出来放风的时间,现在不行了,我只好每天早上4时多天还没亮就带着爱犬出来放风,晚上10时多再出来遛狗。

  记者获悉,一部分市民抱着侥幸的心理冒险继续在家饲养,打算蒙混过关。和这些市民不同,另外一部分市民却选择把爱犬送到郊外或者哈市以外的城市,为爱犬找了个安全的归宿。

  近日,哈市溪畔家园小区的小赵终于把养了许久的雪橇犬送到宾县郊区的亲属家中。小赵说:“这只雪橇犬我从小养到现在,把爱犬送去的时候,我掉了好多的泪。我心里真是舍不得,但是法律规定了,咱也不能不遵守。还好,宾县离哈市不远,有时间的话每周都可以去看看爱犬。”

  怕遭举报遛狗者减少

  这几天,记者在道里、道外江畔看到,以前浩浩荡荡的遛狗队伍不见了,仅有两只宠物狗在江边“溜达”。带狗的市民说:“按规定市民遛犬只能在19时至次日6时出门;市民遛犬时,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不得携犬乘坐公交车辆,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商场、休闲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狗的空间越来越少了,我正考虑把狗送给外地的亲属。”

  记者在一些小区内看到,很多小区物业均贴出“请不要在小区内遛狗”、“请不要让宠物随地便溺”等诸如此类公示。记者采访部分居民发现,许多市民对规定的约束力持观望态度。刘女士说:“如果不妨碍小区居民的活动,我是不会举报的。假如举报的市民很多,管理部门都能来现场处理么?”

  寄养大型犬成新商机

  城区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该送往何处?一些聪明的市民把这看成商机,据了解,哈尔滨近郊已有机构和个人做好了寄养禁养犬的准备。

  记者与哈尔滨市阿城区某驯犬基地取得了联系,据负责人介绍,该基地已做好准备,对禁养的49种大型犬、烈性犬提供寄养。该基地距哈市只有半个多小时的车程,犬主人可以随时到基地探望爱犬。

  据该基地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地主要职责是培训工作犬,基地内犬舍最多可容纳50条大型犬只。大型犬寄养到基地,犬主人必须带犬只到宠物医院接受“体检”。每月寄存费用在800元至1000元之间。据介绍,基地为犬只提供18米长、5米宽的跑笼,犬只可以随时“遛自己”。该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基地已经迎来了首批住户,考虑到哈市大型犬的数量,基地将逐步扩建,为更多的大型犬提供住处。

  家住哈市呼兰区的刘先生表示想要领养1~3只大型犬,为不知如何安置爱犬的主人提供方便。刘先生的父母家住呼兰郊区,院子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足够饲养多只大型犬。刘先生说,家里人都很喜欢狗,已经养了好几只大型犬,并且每年都有流浪狗前来“做客”。刘先生同时承诺,送来寄养的犬,主人可以随时探望或领回,既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将狗贩卖、虐待,狗的生活条件完全可以得到保障。

  公安部门称绝不随意虐杀

  11月1日起,哈尔滨警方犬只留检所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进行禁养犬类的专项安置和饲养,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目前,哈尔滨的饲养宠物犬数量在10万只以上,每年公安机关处理犬只伤人和引发的治安案件达500余起。记者在哈尔滨市疾控中心预防保健门诊了解到,哈市今年前9个月被狗咬伤人数超过9000人。去年在该门诊首次接种狂犬疫苗的患者达1.2万余人,其中90%为被狗咬伤。

  哈市公安部门提醒市民,从即日起,哈尔滨市将以区为单位对禁养犬进行检查,但公安部门表示“绝不会采取随意虐杀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