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日讯 10月4日,青冈县兴隆大家庭购物商场门前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青冈交警大队迅速行动,案发10小时后就侦破了此案。
当日13时40分,青冈县黄河北路兴隆大家庭购物商场门前车来车往,人流熙熙攘攘,人们还沉浸在中秋、国庆双节的喜悦气氛中。突然,传来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伴随着一声声惊喊,一个行人被急驰的摩托车撞倒。接到报警后,青冈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事故致一妇女死亡,但肇事人已逃逸,民警随即走访事故目击证人,收集线索。此起案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交通肇事逃逸人竟嚣张至极,肇事后逃逸。如不能迅速破案,势必带来严重影响,大队长薛云波要求事故办案民警立即展开工作限期破案。
事故发生地地处闹市区,线索源源不断地收集反馈上来。很快,办案民警就确定了事故车辆为一辆两轮摩托车,并通过一系列侦破手段,找到了车主和肇事车辆。经询问车主得知,该摩托车在事故当天借给了民政乡光荣村农民李某驾驶。为防止李某外逃,办案民警立即奔赴李某家中,然而,李某并不在家,家人对其去向遮遮掩掩,不透露实情。办案民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其家人说明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危害和后果,要求李某家人配合警方工作,劝导李某不要错上加错,立即投案自首。与此同时,交警着手外围布控工作,依托路面卡点缉捕交通肇事嫌疑人,同时,掌握了李某外地亲戚、朋友等社会关系,一张缉捕大网越收越紧,毫无缝隙。当日23时,走投无路的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到交警大队自首,供述了犯罪事实。当日,李某肇事后,害怕承担后果,向其朋友朱某借了130元钱决定潜逃。但警方严密的缉捕网络让其无处逃走,思前想后,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青冈交警大队在案发10小时侦破此案,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了尊严和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