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1月2日讯 1日,《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标准的公告》正式发布,自2012年1月起,哈市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9元调整为12元。
依据规定,哈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房租赁补贴金额最低标准为:一人户每月补贴480元、二人户每月补贴510元、三人户每月补贴540元、四人户每月补贴570元、五人及五人以上户每月补贴600元,如廉租户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廉租房建筑面积,再乘以12元,所得金额达不到补贴金额最低标准的,则按照最低金额标准发放。廉租保障受益市民可在市财政统一发放的存折中按季度领取补贴款。
预计年底前,哈市将进行廉租房的公开摇号,其中新增廉租户1984户,通过实物配租的保障户数将达到4500余户。详情请咨询哈市各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哈市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84689242
南岗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82701912
道里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84522169
香坊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87935163
道外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88987180
平房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86520647
松北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88107963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