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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结果 13家未环评企业被勒令停产
2012-11-02 08:35:4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吴殿峰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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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2日讯 省环保厅1日正式向社会公布我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结果。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问题,各地环保部门已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大检查共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30份。

  为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省环保厅自6月5日至9月10日分五个阶段开展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213家,尾矿库54家。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违反“三同时”(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等环境违法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环境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环保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在环境应急过程中职责定位不明确,与环境安全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现象;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环境风险环节应急处置措施不适用,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开展不及时;地方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严重滞后,各级环保系统除大庆市和绥化市外均没有独立的环境应急机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薄弱等。

  此次我省共检查环境风险企业159家。这些企业中,正常生产企业114家,占企业总数的72%;停产企业35家,关闭企业10家。114家正常生产企业中,已办理环评手续企业101家;未环评企业13家,各地环保部门已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经查,54座尾矿库中,已环评尾矿库52家,未做环评尾矿库为绥化市庆安徐老九沟铅锌矿和林口县瑞丰石墨加工厂尾矿库,2家尾矿库均已停产。

  据了解,目前我省14个市(地)环保部门和2个省直管县均上报了本级环保部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共270家企业的应急预案电子文档及正式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上报省环保厅备案。大检查中,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企业上报的应急预案进行了逐一审核,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60余份应急预案予以退回。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