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1月7日讯 日前,绥化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行政效能投诉全程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四项制度”,对行政效能投诉工作实行从受理、办理、处理到立卷归档的全程规范化管理。
备案制,严把“受理关”。对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实行备案制管理,年初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69件(次),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67个。
督办制,严把“办理关”。对行政效能投诉的办理实行动态式督办制管理,同时将办理情况录入行政效能投诉动态管理台账,随时为领导提供办理情况和决策依据。
实行处理结果报告与反馈制,严把“处理关”。对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结果实行报告与反馈制管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声”。
实行立卷归档管理制,严把“归档关”。对行政效能投诉工作实行立卷归档管理制,保证投诉工作责任清晰、管理严格。
责任编辑: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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