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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医保特殊慢性病鉴定11日结束 参保患者尽快申报
2012-11-10 10:25:3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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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工作明天将结束,通过体检的参保患者从第四季度起享受每季度450元或600元的补贴。符合诊断标准的人员今明两天需到指定医院进行申报并体检,否则无法享受这一政策。

  据了解,鉴定通过的参保人,自本年度第四季度起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患者或家属可于11月27日后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待遇有效期为两年,待遇期满须进行复检,方可继续享受待遇。

  市人社局医保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11日以后将不再继续安排鉴定,希望参保患者能抓紧时间,尽快到指定医院进行申报并体检。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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