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2日讯(姚树全 记者张强) 因别人调戏自己妻子,便用刀将人扎成重伤。近日,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9月23日22时许,金某在自家开的饭店内,见客人许某酒后摸妻子腰部,他便质问许某,后被他人劝开。不久,金某在村里遇到许某,一气之下用刀将许某的腹部及大腿部捅伤,致使其脾破裂、结肠破裂、肾破裂,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案发后,金某赔偿许某医药费等各项损失8.4万元,取得了许某的谅解。
嫩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金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亦有过错,依法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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