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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建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长效机制
2012-11-13 10:26:2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孙明友 文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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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13日讯 七台河市积极构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长效机制,推动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彻底。采取三级联查的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自查,全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围绕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审批程序,以及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建议等工作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自查,各职能部门围绕事故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刑事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执行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事故自查档案;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重点抽查,市纪委监察局深入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抽查,通过查阅案卷、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和回访事故责任单位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落实。

  该市强化“四项措施”,构建事故责任追究落实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案件查办督办制,对案件查办时限进行督办,防止超时限案件发生。二是强化处理决定落实,执法执纪部门对事故责任人做出处理后,及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落实,防止事故责任人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发生。三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与日常的监督检查情况紧密结合起来。四是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一查到底,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和企业伤亡赔偿成本,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2010年3月以来,七台河市共发生三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4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2人移交司法机关,1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5人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