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5日讯 (赵力 记者 张强) 黑龙江省嫩江县一乡镇干部,约会女网友后,将其灌醉后强奸。15日,李某因犯强奸罪被黑龙江省嫩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据了解,李某系嫩江县某乡镇干部,2011年9月19日20时许,李某将约见的异地女网友段某灌醉后带至宾馆,趁其醉酒不知反抗将其奸淫。事后该女子报案,李某被嫩江县公安局传唤,期间其如实交代了犯罪行为。
嫩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借被害人段某醉酒不能反抗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其到案后能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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