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已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现将修改后形成的草案修改稿草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12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及修改依据寄送或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三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军街26号 邮编:150001
电子邮箱:srdfgwsc@163.com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强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