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1日讯 北林区西长发镇居民韩某伙同他人窜至北林区、巴彦县、兰西县等乡镇,屡屡盗窃通信电缆,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9651.36元。近日,犯盗窃罪的韩某被北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4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00年8月,韩某伙同李某(已判刑)窜至北林区红旗满族乡某村,盗割通信电缆150米,价值2434.74元,造成经济损失4300.37元,销赃得款被二人分掉。初次盗窃得手,韩某一发不可收拾。自2000年8月至2011年5月间,韩某伙同李某、高某(已判刑)窜至北林区西长发镇、绥胜满族镇、连岗乡、巴彦县万发镇、兰西县长岗乡盗窃作案,共盗割通信电缆9次,价值80745.32元,造成经济损失119651.36元。2011年8月,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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