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1日讯 近日,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马某出狱后不思悔改,趁夜对单身女子实施抢劫。近日,北林区法院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现住北林区东富乡的马某于2003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庆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若干。出狱后,马某不思悔改,于2011年4月25日22时许,在北林区一胡同内,采用暴力手段,抢得一女子王某拎包一个,包内有343元、仿三星手机一部、黑色布质钱包一个、银行卡4张、身份证一张,合计价值433元,法院遂对其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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