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6日讯 绥棱县司法局认真履行法律宣传、服务和保障职能,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肯定和百姓的充分认可。
几年来,绥棱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把各项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改革创新上,全力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与县人民法院积极启动实施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无缝对接,积极开展排查活动。3年来,化解矛盾51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42起、群体性上访84起,牢固筑起基层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
加强法律服务管理。举办2期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班,集中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专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发放学习资料320份,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秩序,2010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所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建立了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办案程序,畅通援助渠道,为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免费发放法律服务卡,先后办理各类法援案件330多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3年来先后为机关、单位、社区开办法制讲座20多场,举办法律广场5次、农村法律大集30场、法制专场文艺演出3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宣传教育面达20万余人次。全县共有4个单位和8名同志被评为省、市命名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积极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完善县、乡、村安置帮教网络,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新建1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犯罪。加强公证律师监管,采取案件自我评查、案件相互评查和案件总体评查办法,最大程度减少了错案发生。今年评查案件35件,良好以上的案件达到了98%以上,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他们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后制定出台为经济建设服务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等一系列措施,在各“窗口”单位全面开展承诺服务、挂牌服务,真正做到了当事人“满意在司法”。为方便群众,设立政务公开图版,让办事人员一目了然。制定出台限时服务系列措施,对符合政策、手续完备的事项,需要哪个部门办理就当场办结,特殊事项限时办结。公证处还建立“一站式”办事大厅,简化办证程序,当事人由楼上楼下跑变为“坐台取证”。
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让人民满意。多年来,绥棱县司法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先后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