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8日讯 鹤岗市南山区法院在诉讼费管理工作上狠下功夫,使诉讼费在收费、退费、结算方面得到进一步规范。
第一,规范收费标准。各类案件在立案时,诉讼费和执行费由立案庭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标准计算确定。第二,退费准确。凡是需要退诉讼费,均由立案庭专人向当事人开出退费通知书,报经院长批准后,当事人凭审核同意的退费通知书、身份证明和相关法律文书到本院财务室办理退费手续。第三,结算清缴及时。立案庭所有收、退费每月和财政专网核对诉讼费收费总额无误后,将当月发生的收费票据和收费明细表及时交院财务室审核。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