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日讯 (记者 岳云雪) 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针对哈市交通参与者现状,联合省市文明办、公安、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

交警发放宣传单。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 摄
活动当天,交警部门同步推出“18处区县(市)交通安全站点宣传”、“民警进驻大型企事业单位宣讲”、“联合省市交通台现场直播”、“组织社会志愿者上路协勤”、“集中销毁千辆无路权车辆”、“中小学生参观未成年人安全教育自防基地”等六种主要形式开展活动。

市民参观宣传板。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 摄
2日上午,哈尔滨交警部门在博物馆环岛、道外区南极岗处等全市18个繁华、人流密集区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总站,辅助数十余处交通形象岗组宣传分站,千名交警在路上与市民面对面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十余万份;设置在宣传站点、社会面宣传阵地等不同位置的300余块交通事故展板让市民直观感受了交通事故危害;在繁华街道路口、城市出入口、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型商场、公共停车场、企事业单位门前、社区庭院等醒目地点悬挂的由公安部统一监制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千余幅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以及全市大型LED交通数显屏同步播放提示警句,让市民出行当中时刻感受到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活动期间,交警部门专程抽调媒体大型实况转播车全天全城游走播放自行编制的《交通安全警示录》和《交通安全启示录》等交通事故资料片,市民出行过程中时刻感受到交通安全气息。据不完全统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哈尔滨市交通安全宣传受众达到数十万之多。
违反交通信号不仅仅是闯红灯
据交警部门介绍,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的活动主题确定为“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很多人错误认为只有闯红灯是违法交通信号,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现场手势指挥。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所以遵守交通信号,是保障交通秩序的基础。

学生通过观看宣传画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杨志勇 摄
从今年1至10月份哈市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计情况看,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等,分别占查处总量的33.5%、9.6%、21.4%;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
近年来,随着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及交通流量的持续大幅度增长,道路交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人、车、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而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为的大量存在,更加剧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
违反交通信号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体之一
据统计,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平均每年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哈尔滨市的当前机动车饱有量即将接近百万辆,随着机动车、驾驶人以及交通流量的持续迅猛增长,道路交通事故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损失的最大隐患,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据了解,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民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