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4日讯 年初以来,依兰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民行息诉工作机制,积极与控申科探索开展息诉预警机制衔接工作,实现了民行息诉与预警机制衔接的有效结合,建立了息诉沟通与协作机制、承办人息诉责任制、缠访缠诉案件预警机制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体系,初步形成了民行工作与控申工作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把握两个基点,创新息诉途径
针对民行息诉工作与全院信访工作联系较为密切的特点,检察院认真分析双方的工作优势与不足,在此基础上,与控申科形成有效沟通机制,以构建和谐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为背景,共同防范民行息诉与预警机制工作难点,沟通与协调,探讨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共同促成建立沟通与协调关系的思想共识,并积极运行。
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针对不立案或不予抗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为基础,控申科接待上访群众的特点,向控申科提供案件材料,由控申科为主,向上访群众讲解不立案或不予抗诉的原因,以化解矛盾,促进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为基点,奠定沟通与协调的客观基础。
畅通三个渠道,密切协调配合
确立协作联络员制度。指定民行科内勤,控申科内勤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联络,提供案件资料,日常工作联系等事宜。
加强个案配合。以案件为依托,采取向申诉案件当事人通报案情、了解当事人实际困难、征求当事人当地派出所或社区意见,共同分析案情、商榷息诉预案、共同做申诉案件当事人工作等方式,截止目前成功协调息诉10件,解决多年缠访缠诉1件。
定期交换信息。每季度控申科向民行检察部门通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信息,民行检察部门向控申科通报审查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出现缠访、缠诉的案件,双方互换最新或重要的办案资料并进行备案,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集体申诉案件,民行检察部门提前向控申科通报,总结经验。
建立三项机制,保障规范协作
制定承办人息诉责任制。强化承办人案件责任意识,通过明确“谁承办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以及权利告知、案件审查、协调沟通、释法说理四个环节的责任内容,确保案件承办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息诉责任。
制定缠访缠诉案件预警机制。依据案情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等级,同时明确预警案件进入协作流程的具体情形和要求,确保规范启动协作程序,及早做好息诉预案准备,不留任何隐患。
制定息诉沟通协调办法。从日常沟通联络、信息资源整合、职能优势互补等方面详细规定两科协调的内容、方式及途径,具体包括联络员、个案配合、引导申诉、信息交换、预警机制五项具体制度,全面规范各环节的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