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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组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012-12-05 10:20:30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鞠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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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5日讯 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地委依法治区办、地区行署司法局联合加区、地林直、中省直有关部门及部分驻加律师事务所,在新世纪广场举办了集中宣传活动。

  地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地委委员、林管局副局长钟志林参加了宣传活动。

  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活动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统计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区国税局、地区地税局、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大队等单位、部门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地区妇联通过设立“身边的法律”宣传咨询台、律师援助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区区委依法治区办、加区司法局在活动中共接待各类咨询21件次,现场受理案件2件,并向广大群众发放了宣传单和法律知识读本,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的要求。

  今天,各县、区(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也分别在各地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