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清冰雪期间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为配合全市清冰雪活动,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现就在道路上停放车辆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两侧、人行道上、小区院内长期停放的车辆,要迅速将占道车辆自行驶离,移至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点或停车场停放。
二、在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和人行道专用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遇有清雪作业时,主动配合清冰雪工作,将车辆驶离,待路面清理完毕后再驶回停车泊位。
三、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长期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有牌照或经核查能找到车主的车辆,要立即通知当事人将车移走,并依法予以处罚;经核查不能联系到当事人或当事人拒绝处理的,将对车辆采取摄像、照相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移至指定停放;无人认领的车辆交管部门将定期在报纸上发布限期认领、处理的通告,对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车辆,依法上缴。
四、在小区院内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车辆,物业部门应采取多通知车主将车辆驶离,对未通知到的,物业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应将车辆转移至指定地点停放。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