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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超市结账包落在收银台 一对男女帽子掩护“捡”走包
2012-12-11 09:04:14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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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2月11日讯 “我的包落在超市结账台上了,等我再回去找就不见了,警方调取录像,终于看清楚是谁‘偷摸’拿走了我的包……”10日,哈尔滨市民卜先生打进记者热线电话说,记者随后进行了采访。

  据卜先生介绍,8日中午,他到民生路上的家乐福超市购物,13时20分许来到收银台结账,由于他一手推车,一手忙着接电话,付过款后又着急离开,不慎将手包落在了收银台上。“我走出去也就四十几米远,前后也就3分钟,还没走出门突然想起包落在了收银台上,赶紧回去找,可这会儿工夫就不见了。我问收银员,收银员说没看见。”着急的卜先生随后跑到服务台询问,看有没有人将包送到服务台,但也落了空。他又赶紧跑去超市出口找,仍没线索。于是,他报了警。

  卜先生说,民生路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调取超市监控录像后发现,卜先生结账时确实将一手包放在收银台的一角,离开时没有拿走。随后,在卜先生身后排队结账的一家三口出现了。一家三口中,男士身着深色大衣,女士头戴一顶白色帽子,还带着一名小女孩。结账后,小女孩推着购物车走出监控范围,而那名男士和那名女士则站在收银台前嘀咕了一会儿,之后男士缓慢往前走,女士则走到收银台前“捡”起手包,用孩子的粉色帽子将卜先生的包遮挡住后拿走。1分钟后,监控录像中出现了卜先生回来找包的身影。

  民警邓洪伟向记者介绍说,接到卜先生的报警后,他立即赶到现场,并调取了家乐福超市的监控录像,发现这一家三口中的女士有拿包的动作,涉嫌侵占,“此类案件属自诉案件,当事人须到法院起诉立案。”

  “我的包是一个苹果牌的棕色手包,内有近1000元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更重要的是,我工作用的3个U盘和一些资料全在包内,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希望‘捡’包的人看见报道后立即联系我,把包送回来。”卜先生说。

  律师说法:

  黑龙江龙心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树成表示:依据《刑法》第270条,对于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