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1日讯(记者 王蕊) 为切实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推动哈尔滨市防烟工作深入开展,哈尔滨市防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2月25日开展2012—2013年度冬季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百日会战。期间,哈市将对室内公共场所进行二手烟残余空气质量监测,并在媒体通报监测结果。这是记者从哈尔滨市卫生局获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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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2月1日至2013年2月20日期间,哈尔滨市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防止二手烟危害宣传、创建无烟场所检查和评比活动,市、区防烟办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2013年2月21月至2月25日期间,哈尔滨市防烟办将对组织得力、落实有力、监测合格率高的场所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对无烟环境创建验收合格场所进行授牌和媒体发布。
根据方案,哈尔滨市各区防烟办、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所辖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医院、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其售票厅和等候厅、网吧、宾馆、餐饮业、药品和商品批发零售场所开展防止二手烟危害工作检查,对违反规定者依法进行处罚。哈市防烟办将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制办和防烟专家,对各区防烟办和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防烟执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12320”防烟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的举报投诉场所,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方案要求,哈尔滨市、区防烟办组织专业人员对室内公共场所进行二手烟残余空气质量监测。对监测不合格场所3日内重复监测,对复测不合格的场所通报其行政管理部门,由负责监督职责部门对该场所开展重点防烟检查,并适时将监测和检查结果向媒体发布。
同时,哈市各区防烟办将组织辖区防烟志愿者培训防止二手烟危害条例内容和劝阻技巧;组织防烟志愿者开展社区内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建设监督活动,对室内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对不接受监督的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向市防烟举报投诉电话(12320)或各区防烟办举报。期间,哈市区防烟办还将组织带领各区志愿者开展活动,采取先集中、后分散的监督形式,做到每区1支防烟志愿者队伍,每组2名防烟志愿者,每月每组监督3条街的室内公共和工作场所。
方案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要从全面实施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减少室内二手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弘扬社会公德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冬季防烟百日会战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制定落实防烟工作方案,完善管理机制,专人负责,确保防烟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区防烟办将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防烟百日会战情况进行督导,对屡促不动或行动迟缓的地方或部门将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