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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一村民冲动打伤人 赔偿5万获刑3年
2012-12-12 16:31:41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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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2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王某系安达市某乡农民,2011年3月份,王某与被害人刘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王某用耙子将刘某头部打伤后逃走。经法医鉴定,刘某系颅骨骨折、脑挫裂伤、开放性中度颅脑损伤,系重伤。案发后,王某投案自首,并向被害人刘某主动赔偿了人民币5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被告人的家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