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超前服务 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彭 旭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提出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作为一个基层环境执法者,特别是共产党员先锋岗标兵,最重要的任务是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工作中。一是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试点工作,完善基础数据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按照专项稽查考评细则的各项要求,以现场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为重点,对工作流程、文书设计及填写要点做出全面规范,推动全市环境监察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推进企业环保规范化建设,前移执法环节,由末端事后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向源头事前强化内部管理为主转变。推行分类监管机制,对已通过验收符合要求的环保信得过企业,开展随机抽检。对正在开展环保规范化建设的企业,主要任务是指导和帮助企业发现和整改环保方面的隐患,引导企业自我完善。三是推行自查自改减罚免罚制度和执法预先告知制度,切实做到超前服务。指导企业从项目环评到限期治理进行自检,在承诺时间内自行整改。推行执法预先告知制度,检查前下达执法通知书,告知要检查的事项和违法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发挥执法手段的督促作用,推动企业增强治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