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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领遗属生活补助人群 可同享新农保或城居保
2012-12-20 09:25:07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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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2月20日讯  记者近日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1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遗属生活补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哈市领取遗属生活补助人群可同时参加并享受新农保或城居保,该部分人员可在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就近办理参保登记以及领取申请等业务。

  哈市符合遗属生活补助政策适用范围且符合新农保或城居保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其中,未满60周岁人员应缴纳保费;已满60周岁人员可在待遇核定次月起享受基础养老金。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