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4日讯 (记者 张强) 新房的地热管线仍在保修期内,业主也从未动过地热管线,但管线却跑水了,哈尔滨市的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倒霉的事儿。开发商哈尔滨上实置业有限公司称,业主已经入住并装修了,责任无法认定,他们不会对业主的损失负责。
哈尔滨上实置业有限公司。东北网记者 张强 摄
24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附近的盛世江南小区。在王先生家中主卧室的洗手间内,记者看到地面的地砖和水泥已经刨开,裸露出的供热管线已被修好,但是洗手间的几块地砖因为被水浸泡被拆卸下来,堆放在墙角一侧。
王先生家卫生间的地热管线漏水处。东北网记者 张强 摄
据王先生讲,他是在2011年12月份入住的,入住时已经开始供暖,但是并未出现地热管线露水的情况。今年9月10日,王先生上班离家,由于当日进行供热试水,直到回到家后才发现,卧室地板和洗手间内存了一层3厘米高的水。
“我一看漏水了,自己没敢处理,就立即去找物业,物业说归开发商管,我联系了开发商,他们就派了一个工人过来,到这里找到漏点,把地砖和水泥全部刨开,之后找到了地热管线的一处漏点,说是塑料管线有一处小口,像是钉子口。”王先生说,自己让工人修上,工人却表示,修上管线需要100元人工费,为了避免继续漏水,他还额外花费100元钱才堵上了漏点。维修工人称,自己只负责把漏点堵上,恢复原样需要找开发商协商。面对自己大概5千元钱的损失,王先生找到了盛世江南小区的开发商——哈尔滨上实置业有限公司。
卫生间地热管线的漏水点。东北网记者 张强 摄
王先生联系了开发商工程部的一名经理,对方却称,由于业主已经入住新房并进行了装修,而且管线的漏点看上去像是被钉子扎漏的,由于无法确定管线是否是人为破坏,所以无法履行保修责任。
在王先生手中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记者看到哈尔滨上实置业有点公司承诺“供暖、供冷系统和设备为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我公司将负责保修。”的字样。
王先生表示,自己是今年2月份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而且仅在洗手间地面上铺上了地砖,不仅没使用过钉子,而且也未对供热管线进行任何改动。“我家是在去年的第一个供热期进行的装修,直到装修完毕,供热也没有结束,如果是装修导致地热管线损坏,当时就应该漏水,而不会等到今年9月份因为试水才漏水。再说了,我没有改动供热管线,所以根本就没有使用钉子的活儿。开发商要是不信可以派人去检查。”王先生认为,开发商是在找托词推卸责任。
记者从盛世江南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到,该小区入住时间尚不满2年,按照相关规定,供暖设施出现问题应该归开发公司负责维修。
24日,记者来到了哈尔滨上实置业有限公司,见到了该公司工程部和营销部的负责人。对方表示,房子在去年第一个供暖期地热管线并没有漏水,说明管线质量没有问题,到了第二个供暖期才出现问题,并不能将问题归咎于开发商。营销部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认为,他们不能认定管线的漏点就是业主造成的,但也不是他们造成的,他们不会负责。
针对此事,黑龙江省著名法律工作者王积英认为,开发商虽然给业主提供了《房屋质量保证书》,但不能保证房屋在保修期门内不发生质量问题。业主有充分证据证明在装修期间未发生漏水事故和改动过管线,开发商如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需要赔偿业主的损失。
对于哈尔滨上实置业有限公司的态度,“实在不行我就退房!”王先生十分气愤,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