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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MP3修个按键970元 省消协:“更换式维修”属霸王条款
2012-12-25 15:29:1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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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5日讯 一部价值1197元的苹果ipod音乐播放器,维修一个失灵的开机键竟然需要970元,几乎等于重新买一部。站在科技与时尚前沿的“苹果”受到无数年轻人的追捧,可无理的“更换式维修”也让“粉丝”们大呼伤不起。

  上高三的徐同学是“苹果”系列产品的忠实粉丝。前些时候,徐同学在教化电子大世界的黑龙江光线科技公司,以1197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苹果”音乐播放器。一个月之后,徐同学发现播放器开机键失灵,便找销售商维修。销售商表示,此机按键失灵是徐同学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公司不承担免费修理责任。徐同学同意付费修理,但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对方提出:付费修理可以,但得进行“更换式维修”,需交纳970元“更换式维修费”,然后给徐同学换一个一模一样的苹果播放器。徐同学感到经营者的这种做法欺人太甚,但又说不清对方的做法究竟是否违法,于是向省消协咨询。

  省消协经核实了解到,徐同学叙述的情况完全属实,黑龙江光线科技公司也完全承认事实,但仍然坚持,如果是人为损坏,就只能实行“更换式维修”,并继续强调这是苹果公司的规定。

  对于苹果公司所谓的“更换式维修”,省消协表示,首先“更换式维修”是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无效规定。按键只是播放器整机中一个经常使用的小部件,一个小部件损坏了,经营者就收费970元进行所谓“更换式维修”,这几乎等于让消费者再花钱重新买一个产品。这显然是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对消费者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因而也是无效的规定。

  其次,“更换式维修”是经营者逃避维修责任的霸王条款。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在家电产品寿命期内提供售后修理服务是经营者最基本的责任之一,生产者应提供修理服务和修理所需条件,自定并实行这种“更换式维修”是霸王条款。

  第三,商家制定的“更换式维修”的规定,并不能免除销售者的有关责任和义务。根据“三包”规定,销售者应当对售出产品直接负责。黑龙江光线科技公司以生产者和供货者苹果公司实行“更换式维修”、不提供普通修理服务为由,拒绝消费者要求提供普通收费修理服务的合理诉求是完全错误的,让消费者同远在千里之外的苹果公司中国总部交涉也是不合理的。

  省消协表示,这种高价“更换式维修”,给广大“苹果”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应责令黑龙江光线科技公司和苹果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如拒不改正,监管部门应责令其暂停销售进行整顿,直至其能够提供普通修理服务。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