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8日讯 27日,记者在与中央大街交叉的三条街路口发现,很多行人在车辆依照信号灯指示行驶时拦路等信号,与车辆“零距离”接触,十分危险。
记者先后来到中央大街与霞曼街、红霞街、上游街交叉口的信号灯处观察,发现这三条车辆能通过中央大街的街路上,行人拦路等信号的情况非常严重。记者看到在前方是红灯的情况下,行人不是紧靠路边,而是站在道路四分之一处等信号,车辆与行人几乎是擦身而过。有的行人甚至无视信号灯自顾自地闯信号过马路。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10时至11时1个小时的时间里,有120多名行人占道等信号或者闯信号。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根据车辆测试数据,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时速在普通干燥的路面急刹车需用时2秒钟左右,刹车距离8米;在雪地路面急刹车用时6秒钟左右,刹车距离32米;而在湿滑的冰雪混合路面急刹车需要9秒钟才能停住,刹车距离长达47米。很多车辆撞到行人的交通事故就发生在驾驶员看到行人却停不下车的“黑色9秒钟”里。
交警部门提醒行人,等信号时应紧靠路边,与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另外车辆驾驶员经过人行横道时应降低车速、主动避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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