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月8日讯 1月5日,伊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中心区的餐饮服务单位、托幼机构食堂等进行了督察和抽查,确保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人员先后深入到西楼奥斯特酒店、市社会福利院、市妇联幼儿园、市政府幼儿园、青年餐厅及市中心区部分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有食品原材料采购时的索证索票、食品原材料的存放条件、有无使用“地沟油”、操作间卫生环境、食品添加剂存放和使用情况等。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和控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该局从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1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特色农家乐、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为重点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00余家次。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