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24日讯 14日,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指挥下,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七台河、伊春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出售、非法提供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破获案件152起,查扣600多万条被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查封30余个非法网站及QQ群。
2012年12月,我省公安机关再次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开展深入调查,发现我省的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发生分布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等大中城市。14日,我省公安开展了集中收网行动,36个小时内一举摧毁了覆盖面广、涉案人员多的犯罪网络。
据悉,此次严打更是暴露出了该类犯罪的三大新特点:已形成了庞大的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一些犯罪分子大肆向掌握信息的部门内部人员购买信息,并通过网络相互买卖,形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易平台;内外勾结,大量倒卖信息的源头都是来自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个别“内鬼”为了经济利益非法大量出售公民个人资料,如:某市某电信公司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大肆对外出卖手机用户信息及手机通话清单;作案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网络进行倒卖信息,用的都是虚拟身份。
1号案例
作案地点:伊春
作案人物:三个男青年
作案目标:卖个人手机定位信息等
仨月非法牟利7万元
定位客户手机
仨月非法牟利7万元
14日10时,伊春警方抓获3名嫌疑人,缴获电脑5台、银行卡10余张等一批涉案物品,以及搜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多条。
经审讯,王某、韩某、李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不到25岁,三人此前均有过在调查公司打工的经历。王某、韩某、李某三人利用QQ群,通过支付费用给上线的方式,获取他人手机定位信息,再以收取高额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手机定位服务。“我们和上线、客户之间的交易都是通过网络,客户在QQ群上找到我们,我们把他们想要的信息发给上线,他在规定时间之内找到后,从QQ上传给我,如果我的客户要求手机定位,我们会跟上线沟通,及时将信息发给客户。一般给上线的价钱大约在客户给我们的60%左右。根据所要的信息量和细节,最少800元,最多可能要几千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从去年9月至今,先后非法为客户提供手机定位信息200余次,牟利7万余元。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号案例
作案地点:海林
作案人物:23岁宅男
作案目标:成批卖电话号码等
翻番加钱倒卖3万条信息
QQ上搜寻聊天群
翻番加钱倒卖3万条信息
14日,海林市警方将宅在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在23岁的王某家中当场扣押其作案使用的台式组装电脑等。
经审讯,据嫌疑人王某交代,“前两年,我曾经在上海一家快递公司打过工,当时就见过有人将客户邮包上的姓名、电话、具体地址搜集起来,贩卖出去,知道了这么一个发财之道。”去年春季回到老家海林的王某,从7月到12月间,搜索并使用QQ聊天群,不时发布出售个人信息的广告,“群里有人看见我发的广告,就主动联系我要个人信息,我通过QQ联系上线,让他给我用QQ传来姓名、电话、地址等相对应的个人信息,然后我付给他每条1分钱,我再将收到的个人信息以2分至5分的价钱通过网上银行交易卖给事先联络好的买家。”
经过初审,王某交代,通过此种方法在网上买卖个人信息大约3万条左右,销售额约1000元左右,获利约7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