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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市车站、飞机场等七类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3-01-25 08:28:50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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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5日讯 近日,哈尔滨发布了《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限定除除夕全天外,每日6时至24时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1月23日,记者从牡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虽然牡市今年尚未限时燃放烟花爆竹,但对燃放地点提出要求,确定七类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根据牡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七类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为杜绝、减少燃放鞭炮时出现伤人事件,市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市民,在燃放鞭炮时,要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并选择在上风口燃放和观赏。遇五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燃放。燃放前,要仔细查看燃放说明,摆放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点燃时,头部要闪开爆响与升空位置;点燃后,必须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若点燃后出现不响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凑近观看,等待足够长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

  此外,市安监部门工作人员还提醒说,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专营零售点购买;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消费者最好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烟花爆竹产品,一定不要购买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