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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黑龙江省委建言:电子垃圾处理 谁生产谁回收
2013-01-28 09:19:41 来源: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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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28日讯 哈市年产电子垃圾约8000吨,并以每年5%以上的速度增长。电子垃圾对环境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对完全失去利用价值的电子垃圾,简单采用传统的填埋或焚烧的方式处理,对环境、土壤的破坏难以估量。

  电子垃圾的回收和处理要靠政府的政策法规、企业的责任义务和市民的环保意识共同完成。政府应牵头建立健全的电子垃圾回收网络,同时探索谁生产、谁来负责回收利用和回收处理的新办法。在各区(县)建立一定数量的回收点,并在各电器商场建立回收网点,实施回收奖励制度;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技术含量高、工艺先进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对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责成其负责回收利用和回收处理,并承担电子垃圾的回收费用。这样可使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起电子垃圾回收再利用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