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省政协委员崔强:加强全民健身活动 修订全民健身计划
2013-01-28 13:35: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海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月28日讯(记者 赵海)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对于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群众幸福感、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协委员崔强在提案中建议,政府部门需要增加投入,加强管理,使全民健身工作稳步推进。

省政协委员崔强。东北网记者 赵海 摄

  参加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崔强在提案中说,建设小康社会是一项多元化、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重视和支持。自2009年《全民健身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积极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成效显著。我省的全民健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部分群体健身意识不强,农村全民健身工作薄弱。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不足,体育场馆开放程度不高,学校体育工作有待加强。

  崔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及时修订全民健身计划,保障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城乡建设规划相协调。完善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法保障并逐步增加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要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坚持统筹规划,集中财力,分期分批逐年建设一些体育健身设施,完善居住区健身功能。

  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人均用地的标准要求,在新建、改扩建居民小区时,预留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配建公共体育设施,做到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将农民健身工程列入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协调发展。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力度,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评价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要求,防止体育课程、体育活动时间被挤占挪用。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提高现有场地利用率,最大限度地为全民健身服务,缓解健身场地不足的矛盾。研究制定体育场馆开放办法,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在不影响工作、教学和安全的情况下逐步向社会开放。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