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9日讯(记者 岳云雪)为弘扬广大警嫂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构建和谐家庭、和谐警营,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妇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十佳警嫂’评选活动”。
近年来,全省公安民警在“三位一体”工作思路的引领下,深入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顽强拼搏,戮力攻坚,团结奋进,无私奉献,用智慧和汗水推动了全省公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有力维护了龙江社会秩序的稳定。在广大公安民警的身后,无数可亲可敬的警嫂们默默付出、任劳任怨,勇挑工作和家庭的双重重担,用实际行动全力支持丈夫工作,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先进典型。为弘扬广大警嫂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构建和谐家庭、和谐警营,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妇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十佳警嫂’评选活动”。
维和警队队员与家属。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 摄
此次“十佳警嫂”评选活动的范围是我省在岗在编的全省公安民警、边防、消防现役部队官兵的妻子。本次评选将采取单位推荐、联合评选等方法,推选出民警家属中堪称典范的优秀警嫂。
为确保此次“十佳警嫂”评选活动成功举行,省公安厅与省妇联联合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专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届时,组委会将通过省内媒体对“十佳警嫂”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同时通过“黑龙江公安微博群”等载体与社会进行广泛互动。
本次评选及宣传推介工作结束后,省公安厅将会同省妇联于“三八”节前夕对当选的“十佳警嫂”进行联合表彰。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