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30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魏义松 李博)记者从30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获悉,本次人大会议共确定议案3件。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全省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向大会提出了议案。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举行。东北网记者 李博 摄
据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华介绍,到本次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1月28日18时止,大会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3件,其中哈尔滨代表团2件,绥化代表团1件。29日下午,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认为这3件均属于制定法规的议案,应作为代表议案交由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办理。
作审议情况汇报。东北网记者 李博 摄
3件议案分别是《关于再议制定<黑龙江省生活垃圾处置利用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管理条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应维护哈尔滨市城乡规划统一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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