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明知黑车图便宜开一年被抓 赔了“爱车”又获刑
2013-02-04 14:29:5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刚旋 高尚 刘旭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2月4日讯  花8000元买了一辆盗抢车,王某偷摸开了一年终被巡警抓了现行。近日,王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黑龙江省宾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资料图

  一年前,王某听熟人说能联系买到低价的“二手车”,但没有任何手续。于是,一心想有辆车的王某决定铤而走险,他委托熟人帮忙联系,并保证决不泄露买车的渠道。几天后,王某在宾县某小学后院,以8000元的价格买了一辆黑色捷达轿车。此后,王某出行小心翼翼,在没有任何违章的情况下,开了1年多。

  去年4月9日,王某的姐夫李某将该车开出,停到了自家楼下。当晚,巡警巡逻至李某家楼下时,发现这辆黑色捷达轿车未悬挂牌照,且车辆驾驶台上的大架号丢失。巡警经蹲守,将前来取车的李某抓获。两天后,王某投案自首。

  经调查,该车系南岗区刘先生于2010年冬天丢失的车辆。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无正当手续车辆,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王某具有自首情节,赃物已返还,对其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