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5日讯 2月4日,伊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前龙、何忠海、霍明瑜、王忠秋及秘书长闫子河出席会议。会议由李前龙主持。
林管局副局长、市政府秘书长范庆华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宪阳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听取了拟任职干部供职发言;审议并表决了人事任职案;审议并表决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石岩梅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处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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