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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误食火碱死亡事件处理完毕 责任人赔偿丧属20万元
2013-02-06 17:20:4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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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6日讯(记者 张强)6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发布“三合牧业公司合伙人高景民误食火碱死亡事件”的调查结果。据调查,汤原县吉祥乡黄花村三合牧业公司合伙人高景民因口渴误将装在饮料瓶里的火碱当做饮料喝了,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事件已处理完毕,汤原县政府协调伊春收奶户马贞玲,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

  1月8日,汤原县吉祥乡黄花村三合牧业公司合伙人高景民外出收粮回来,因口渴误将装在饮料瓶里的火碱(氢氧化钠)当做饮料喝了,家属将其送到汤原县鹤立医院抢救,因医院不具备救治条件,转至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9天后不治身亡。据调查,高景民是吉祥乡三合牧业公司合伙人,其误食的火碱由伊春市个体收奶车车主马贞玲提供,用于清洗储奶罐。高景民家属为争取得到补偿,采取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事件发生后,汤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着手调查处理,安抚死者家属,化解信访问题,并使该事件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一是成立事件处理小组,全面开展事件调查处理;二是查明事实真相;三是妥善处理安抚死者家属。汤原县考虑死者家庭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出资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前期投入较大,加之抢救支出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的实际,为减少死者家属诉讼成本,减轻家属伤痛,县政府协调伊春收奶户马贞玲,已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目前死者后事已料理完毕,家属承认该事件个人负主要责任,与光明佳原乳品公司无任何关系,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四是进一步规范奶业市场。事件发生后,虽是个别情况,系外地收奶户个人行为,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奶业健康发展,保证鲜奶质量,对涉事奶站鲜奶进行封存,取缔散奶购销行为,并立即组织对全县奶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违规使用设备清洗剂行为。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大牧场小区建设力度,全面发展规模养殖,杜绝散奶收购,提高奶源质量。

责任编辑:王凌霞